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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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不到的事凭什么要拿来作为找对象的标准去要去别人。 如何反驳上述观点
8温暖
9条回答
己所不欲必施于人,我自己做不到,我还想做怎么办?我还能不做吗?不能!必须做,那就找人来为我做,陌生人代价太大,还不安全,距离越近的人越方便,找对象是最好的得到途径,还能让我的后代拥有。 只要注意好分寸,其实也没什么那,就怕霸王条款,强买强卖:反正我在这段关系里有付出,无论是不是对方需要的,对方都要偿还,按我要求的方式。那就麻烦了
为什么要反驳呢?
这个问题要看你从什么角度去理解,以平等条件来作为价值交换,我有你也要有,如果作为爱情的一种动力来激励自己的上进心,也未尝不可,但是对方要用另外的价值来平衡你的上进心。
单这句话来说也没什么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你好,反驳倒没有,可以有一个说明和解释:这并不是一个要求,而是一个希望,希望身边的人比自己的能力更强,从而守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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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猛兽# 14个回答
#说实话,其实我挺想跟你摊牌的!在先前的交流中,我能感受到你的坦率与真诚—— 对尚未出柜的人来说,向不太熟悉的人主动提出见面确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我认为这是你相信别人的一种表现或者是一个主动的邀请。感谢你给予我信任。 我想强调的是我对你也是有感觉的,也是很乐意和你见面social的!可是我觉得:在相互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基友面基会更安全稳妥 。我们接触的时间还太短 。我需要有更多的了解,之后才能顺理成章地见面。所以我表达得很迂回曲折。我能感受到其间这种聊天模式让你感到很累,很消耗......在这里,我真挚地表达一份歉意——和你说声对不起。那你是不是也想见面后再了解呀?我后来想了想,也是能接受的。毕竟线上和线下还是是有差异的。我们需要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朋友或对象。 朋友,我不该多嘴说这些的。我发这些,是因为我value这段经历 ,也很想拉近一下彼此间的距离,否则我会感到遗憾的;也是对你先前主动邀请见面的再次响应,否则我会认为先前我们的沟通是无效的,我会感受到被冒犯。和你不联系的这些天,我其实也挺想念你的。我希望彼此有进一步交流的机会,要不约个时间见个面,你看还OK吗? —— 以上这段文字,作为第三方视角,你们读起来什么感受?# 1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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