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媛
在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中, “界限”是我们必须拥有的行为意识。 所谓“界限”, 就是每件事的作用范围和边界。 “界限”的原则是, 一件事的作用范围和边界完全属于我, 这件事就与你毫不相干, 我不需要和你达成协议。 同样,属于你界限以内的事, 也与我毫不相干。 如果一件事跨越了我们的界限, 那么我们要在商量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然后以共识为行为准则。 所谓“界限感”, 就是清楚明确地知道自己与他人的界限, 然后守住它。 “界限感”的基本原则就是: 管好自己的事,不干涉别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