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丽
辩证法首先是三大规律: 第一,质量互变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一部”存在论“。 第二,矛盾统一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 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三部”理念论“。 这都是表面的东西,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神秘外形“。它的根本在于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它的实质是隐藏其后的两大主义:第一,真理一元论。第二,真理不可分。
1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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