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个自检共生的方法:当我和别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我是注意力在“事情”上,还是在对方的“脸上/态度/反应”上?
焦点在事情本身,是“就事论事”的人格水平,也即“对事不对人”。而焦点在一个人的脸上,是自体自恋的人格水平,也即“对人不对事”。
换做是你,你愿跟前者做亲人/恋人/朋友,还是后者?
自体自恋的人,会高度需要和他人建立共生黏腻的关系模式,但重点是:我只做共生里站在高位的那个人。如果处于低位,则会利用“胡搅蛮缠、歇斯底里、不停抬杠”的手段把自己重新放到道德高位。从而避开客观事实击碎自恋的羞耻感。
比如、短视频常见的段子是:女生犯了错,男生跟女生就事论事,而女生会说“你什么态度”,以此要挟男生进入“对人不对事”的共生纠缠,不能就事论事的解决问题,把自己置于“受害者”位置,瞬间站在道德高位,以此还击男生呈现出自己犯错之后自己自恋破碎的羞耻感,并把“错误”转移给男生。
事实上,能否就事论事和性别无关,只跟人格水平有关。另一个事实是:一个人发展出自我负责水平后,对共生的黏腻感会本能排斥,因为共生里是没有爱的,只有施虐和受罚的关系。比如一些情侣说:你不为我做某某行为,你就是不爱我。这就是打着爱的幌子制造共生施受虐,而这非常吸引另一个自体自恋的人,两个相遇在一起,共生绞杀。
如果有人向你传递:“爱=痛”的观点,赶紧跑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