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要的是:完美;
婚姻要的是:现实;
而性要的是:快乐。
就像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
超我是:完美原则;
自我是:现实原则;
本我是:快乐原则。
我们在找对象的时候,总是希望“三个我”高度统一,实则很难。
而在“离婚”这件事上,男人女人的自我视角又各有不同:
女人的原因更多集中在男人对她的:不尊重、不理解、不体贴和自私自利。
男人的原因更多体现在女人对他的:指责、抱怨、说教和轻蔑。
至于“出轨”这个事,以及“出轨”的动机,大多是当事人“脑补出来的”。不管是夫妻身份,还是性行为本身,它们既是本能的,又是社会的;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既是艺术的,又是宗教的。
当你一旦让“夫妻身份”和“性行为”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摇摆得厉害的时候,就很容易出事。
尽管结婚和离婚都是“为了幸福”,但对自己的爱人“不期待、不控制、不评价”的,又有几个能真正做到?
也让我们明白了一个真相:“修为”就是无限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