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丽
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映射的便是结婚率的下降和离婚率的提高。人类的发展总是在不断适配最合适人类繁衍下去的模式,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制。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等决定了总有人获得大量资源而有人无法获得,如果没有法律的规范,如果一个人可以合法拥有更多的配偶资源,那么将有大量的人无法获得婚配资源也无法获得属于自己的基因的延续,但要求一夫一妻制确实反人格的,多吃多占是人类本性,因此只有稳定的利益羁绊才是让两个人的关系长久稳定的根本。固然,《婚姻法》最初的目的便是保护弱者也能够拥有资源,同时保护财产的。当建立“婚姻契约”的时候,这便是法律约束力相对一般合约更强的保护契约。那又是什么原因才导致越来越少的人愿意签订这样的“婚姻契约”呢?下一篇继续探讨,也欢迎探讨指正